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3届毕业生。发放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二、申请拨付流程
(一)毕业生申请(9月23日-10月8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为 https://www.sdgxbys.cn)“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通过系统校验成功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一)。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二)学校审核(9月23日-10月9日)
在审核期间内,学校每天严格审核,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学校在系统内注明未通过审核原因。每天16点前在“师专就业工作群”企业微信群内反馈审核情况,院系需及时反馈给毕业生。
(三)资金发放
待补助资金统一拨付至学校后,学校将于3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为毕业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讲解和申请指导,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通知到位、应知尽知。
(二)各院系要做好符合条件毕业生的摸底工作和解释说明工作,工作台账模板见附件二,请于9月27日(周二)16点前电子版企业微信报送给曹老师,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文德楼204。
附件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 2023届符合条件毕业生摸底台账
招生就业处
2022年9月26日
附件二
2023届符合条件毕业生摸底台账
院系:(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