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一)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三)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本届大赛对接山东省大赛,充分体现学校特色,实现院系、学生类型的全覆盖。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
校赛将举办“1+X”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X”是X项同期活动,待省赛通知公布后另行下发。
四、组织结构
学校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统筹与领导工作,分管就业工作校领导任主任,招生就业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信息网络中心及各院系负责人为成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评审专家(相关行业专家和我校大赛优秀指导教师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评审,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和项目对接。
五、参赛项目要求及类型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6 年 3 月 1 日之后出生)。
六、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即2016年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七、比赛赛制及名额分配
比赛采用班级赛、院系初赛、学校决赛三级赛制。
(一)班级赛:由院系按照班级组织,每班指定专人负责,每个创业项目团队成员不超8人,每个创业项目需完成网报(附件3《“互联网 ”大赛报名基本流程》),2019、2020级班级项目中职教赛道与红旅赛道参赛学生各占50%左右。
每班推荐1-2个项目参加院系初赛;其中参加互联网+创业训练营的学生项目由训练营组织,不再参加班级赛和院系赛,由训练营直接推荐进入校赛。
(二)院系初赛及校赛名额分配
院系根据大赛要求自行组织本院系初赛,校赛推荐名额分配(初稿)如下:
序号 |
组织单位 |
在校生项目 |
红色之旅项目 |
近五年毕业生 |
合计 |
1 |
人文学院 |
2 |
1 |
1 |
4 |
2 |
数理系 |
2 |
1 |
1 |
4 |
3 |
信息系 |
1 |
1 |
1 |
3 |
4 |
学前教育学院 |
4 |
2 |
2 |
8 |
5 |
外语系 |
2 |
1 |
1 |
4 |
6 |
音乐艺术系 |
1 |
1 |
1 |
3 |
7 |
美术系 |
1 |
1 |
1 |
3 |
8 |
互联网+创业训练营 |
3 |
2 |
0 |
5 |
合计 |
16 |
10 |
8 |
34 |
后期视各院系网报项目数进行调整,如院系在初赛过程中发现学生创业项目具有竞争力、可操作性,可与招生就业处提前联系适当增加校赛名额,招生就业处报组委会审批后决定是否增加。
(三)学校决赛:对接山东省大赛,按照山东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赛程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5月12日-6月9日)
学校及各院系对创新创业大赛进行广泛宣传,包括国家、省厅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大赛的目的、意义,举办大赛主题班会,交流创业成功者的典型经验、举办互联网+创业训练营等。组织动员全校师生广泛参赛,认真做好项目谋划等工作。
(二)报名与审查阶段(2021年5月14日-2021年6月18日)
1.组织报名。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参赛材料为《项目申报书》(从报名平台下载)、《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及答辩的PPT文件。已注册企业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参赛材料请于6月18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报名平台提交。具体请参照“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对参赛材料的要求。
请各院系于18日下午前将本院系班级项目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孔德尧,模板见附件2《淄博师专第七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班级创业项目统计表》
2.资格审查。招生就业处对各院系申报的参赛项目进行资格评审,对参赛者自身条件进行审核。若发现参赛项目不符合参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院系初赛阶段(2021年6月20日-6月22日)
院系组织院系初赛,且于6月19日前将院系初赛时间、地点报就业科,根据比赛成绩及名额分配推荐校赛项目。
(四)学校决赛(2021年6月24日-6月25日)
决赛采用“1分钟项目视频展示+项目路演+创业项目答辩”的形式。参赛队伍代表讲解商业计划PPT(不超过5分钟),评委组提问、点评、打分(不超过5分钟)。比赛成绩由项目路演成绩和创业项目答辩成绩构成。项目路演成绩占总成绩的40%,创业项目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60%。决赛评选出校级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省赛前培训(2021年暑假期间)
校赛结束之后,学校将组织集中培训,邀请校内外专家、有参赛经验的师兄师姐对获奖项目进行进一步的指导提高,并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九、激励政策
(一)院系激励政策
学校将根据各院系在本次创新创业大赛中的宣传情况、学生参与情况、项目数量、项目质量等指标纳入就业工作对院系绩效考核。
(二)教师激励政策
学校鼓励教师指导、参与创新创业大赛。以参赛教师身份参与本次创新创业大赛的,学校支持教师对科研成果的转换;以指导教师身份参与本次创新创业大赛并在省赛获奖的纳入职称评定赋分,纳入就业工作对院系绩效考核,纳入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三)学生激励政策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的优秀项目进行孵化,给予场地、设备等有关支持。对积极参加大赛的学生,根据参与程度与获奖情况在综合测评中予以加分,并在年终奖学金、优秀学生等评优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十、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各院系于2021年6月23日下午3:00——4:00将本院系所有创业项目名单(院系推荐校赛的项目放在名单前面,模板见附件2),加盖院系公章后报就业科孔老师(办公楼204),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咨询电话:0533-3821808。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与省厅通知不一致,以省厅有关通知为准。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高教主赛道方案详见附件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详见附件2、职教赛道方案详见附件3)
2.淄博师专第七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班级创业项目统计表
3.“互联网 ”大赛报名基本流程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